一、横琴自贸片区商事登记一口受理流程,是由申请人(拟设立商事主体的申请主体及已设立的商事主体)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录横琴新区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http://qcdz.hengqin.gov.cn/)进入一口受理系统进行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从一口受理系统打印纸质申报资料签名(盖章)并送至横琴行政服务大厅(实体)综合窗口(同时办理企业印章审批、刻制和备案),经审批办结后在综合窗口统一领取上述证照(章)。委托代理人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的,由申请人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应遵守横琴自贸片区制定的相关规定,保证网上申报所提供的电子资料及在综合窗口提交的纸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准确、清晰、完整。审批部门发现申请人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的资料,将终止联办审批。
三、申请人自愿采取以用户和口令方式登录一口受理系统,应在首次取得登录密码后立即修改,并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资料,如因自身原因造成登录帐号密码信息泄漏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申请人根据一口受理系统指令进行网上申报,对所有使用申请人登录密码进行的操作及产生的结果负责。办理过程中审批部门对申请人的通知通过系统或发送手机信息的方式回复,申请人应保持预留联系手机号码能正常接收信息,注意查阅系统回复和手机信息。
四、在一口受理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的终止办理。 (1)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信息资料。其中,预审未通过,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补正或补齐信息的期限为30日;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的期限(含补正或补齐时间)为30日; (2)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前在系统中主动撤销申请; (3)预审未获得通过。
五、预审未通过的,商事主体名称不予保留;预审通过后,商事主体名称予以保留,但发生本须知第四条情形的,商事主体名称不予保留。
六、申请人进行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一口受理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电脑故障、升级、维护、供电等原因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出现时,申请人自行选择等待系统恢复正常或采用其他方式申报。
七、申请人使用一口受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即视为申请人已阅读并同意本须知。横琴新区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管理部门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须知,申请人可以在一口受理系统中查阅须知最新版内容。